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兼并重組)項目(變更)“三合一”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來源: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 作者: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 發布時間:2022-01-24 瀏覽量:125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兼并重組)項目(變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有關內容及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兼并重組)項目(變更)項目
二、項目概況:
張家寨煤礦位于納雍縣龍場鎮自戛村王家寨組,屬行政區劃屬納雍縣龍場鎮所轄,根據《關于對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實施方案(第三批)的批復》(貴州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黔煤兼并重組辦〔2015〕86號),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由原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和沿河縣譙家鎮五井煤礦進行兼并重組而成,兼并重組后保留張家寨煤礦,關閉沿河縣譙家鎮五井煤礦。
根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劃定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兼并重組)礦區范圍的通知》(黔國土資審批函〔2018〕394號),礦區范圍由12個拐點坐標圈定,開采深度為+1800m至+550m標高,礦區面積5.0386km2。
張家寨煤礦于2018年12月編制了《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兼并重組)初步設計》(以下簡稱“原初步設計”),2019年1月22日獲得貴州省能源局文件《關于對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兼并重組)初步設計的批復》(黔能源審〔2019〕6號);2019年6月編制了《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礦45 萬t/a(兼并重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原環評”),2019年8月8日貴州省生態環境廳出具了《關于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礦45 萬t/a(兼并重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黔環審[2019]62號)。由于原環評新建工業場地所占用的土地規劃調整周期長,土地使用手續辦理難度大,征地工作暫時無法完成,為此建設單位擬需重新調整井口及工業場地位置。對照畢節市地方煤礦勘測設計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12月編制的《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兼并重組)初步設計(變更)說明書》,變更后張家寨煤礦工業場地位置及首采區均產生變動,需要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噪聲、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棄渣等對會對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2、營運期產生的無組織粉塵、廢氣以及有組織粉塵對環境空氣的影響;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對水環境的影響;設備等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以及項目產生的煤矸石等生產固體廢物以及生活垃圾和機修危廢處置對環境的影響。
四、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
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為:
(1)施工期環境空氣影響及治理措施
礦山施工期施工廢氣、揚塵可能會對施工場地周邊的村寨產生一定影響。工業場地、排土場、采場、施工道路采用灑水措施;施工期間施工材料和設備在裝、運、卸過程中產生的粉塵主要采取灑水防塵等措施。定期對施工現場的裸露地面進行灑水抑塵。
(2)運營期環境空氣影響及治理措施
全封閉煤倉儲存原煤、裝車點設置灑水降塵,皮帶走廊密閉處理,可滿足場界控制點TSP最大濃度不超過1.0mg/m3的要求。
2、廢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地表水環境影響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是建筑施工排水、車輛和設備沖洗水、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排水懸浮物濃度較大,不含其它可溶性有害物質;設備沖洗水和生活污水成分較簡單,污染物濃度低,水量小,而且是間斷瞬時排放。因此環評要求,評價要求對項目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廢水要按地方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要求進行集中管理和處理,避免任意排放。原國安煤礦正在進行井巷施工,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排至化糞池預處理排入礦井水處理站處理;施工廢水排至現有礦井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施工。
(2)運營期地表水環境影響及其治理措施
工業場地內新建一座規模為8760m3/d的礦井水處理站,采用調節+絮凝池+斜管沉淀池+煤泥壓濾+消毒復用工藝;生活污水和機修廢水采用采用預處理+一體化污水處理裝置(A2/O)+混凝沉淀+部分消毒回用工藝,規模216m3/d;工業場地沖刷水設置50m3水池,全部復用。
3、固體廢物
(1)施工期固體廢物及處理方式
掘進矸石排入臨時排矸場內;施工期建筑垃圾盡量回收利用。礦山施工現場垃圾及時清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地點處置。
(2)運營期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煤矸石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清運,煤泥摻入原煤外售,少量危廢單獨收集,委托處置;生活污水污泥干化后外運。
4、設備噪聲
(1)施工期噪聲影響及防治措施
礦山施工期晝間、夜間施工噪聲對場地周邊居民點有一定影響。本工程施工中,應盡量采用低噪聲設備,并對設備定期維修、養護;加強對機械設備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必要時設置臨時圍擋設施隔聲,強化施工期噪聲環境管理,避免噪聲擾民事件發生。
(2)運營期噪聲影響及防治措施
礦井運營期間,主要噪聲源為:風井場地內機修車間、坑木加工房等設備產生的機械噪聲;工業場地內水處理站泵類、風井場地通風機產生的空氣動力噪聲;瓦斯綜合利用場地瓦斯抽放泵產生的空氣動力噪聲;同時承擔礦井運輸的車輛將會產生一定的交通噪聲,場地各噪聲源聲值為90dB(A)~100dB(A),主要采取減震、消聲等處置。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符合城市規劃,工程完成后,產生的各類污染物均通過有效治理滿足國家相關標準排放,對區域環境空氣、地表水環境、地下水環境、聲環境影響很小,區域環境有承載能力,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環評認為項目的建設是可行。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注意事項
范圍:受本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關注本項目的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①對本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②對本報告書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的意見和建議;
③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是否可以接受;
④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公眾可以通過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普通郵件的方式以及直接與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提交意見,提交意見時,應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
公眾意見表及報告書征求意見稿下載地址: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ZOWvHBhoQ4Oqp1_sieIezA 提取碼: wii7
截止日期:2022年1月24日~2月11日
紙質文件查閱方式: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辦公室。
(1)工程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貴州永基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納雍縣龍場鎮張家寨煤礦
聯系地址:納雍縣龍場鎮自戛村王家寨組
聯系人談總 電話:18786024556
(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及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貴州乾辰通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工
聯系電話:18786092820